教务服务指南 NEWS
中招信息 NEWS
其他办事指南 NEWS
学生因伤病就医,医院开具病假,累计休病假达4个月,而且医生认为仍然需要继续休养的,学生及家长提出“病休申请”。
携带申请及病假证明,到教学处(1)找刘晓辉主任办理。
病休期间,不能到校旁听。
病休时间一般为一年。
病休临近结束时,请携带医院康复证明,及学生的复学申请,到教学处(1)找刘晓辉主任办理。按当时年级实际情况安排就读班级。